香港
中文課程表
在線上申請參加課程︰點選要申請的課程日期。
有意申請的中國內地來港人士請注意並按此連接!
| 2009年日期 | 課程種類 | 批註 |
|---|---|---|
| 1月21日-2月1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2月18日-3月1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3月8日 | 青少年課程 (粵語) | 申請參加青少年課程, 請按此香港中心連接 |
| 3月15日 | 一日舊生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3月18日-3月29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4月2日-4月5日 | 三日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4月8日-4月19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4月26日 | 兒童課程 (粵語) | 申請參加兒童課程, 請按此香港中心連接 |
| 4月29日-5月10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5月22日-5月24日 | 三日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5月28日 | 一日舊生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6月10日-6月21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7月1日 | 一日舊生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7月15日-7月26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8月2日 | 青少年課程 (粵語) | 申請參加青少年課程, 請按此香港中心連接 |
| 8月5日-8月16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8月30日 | 一日舊生課程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9月2日-9月13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9月18日-9月27日 | 四念住課程(英語,粵語) | 限曾完成3次 十日課程的舊生 |
| 9月30日-10月11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10月25日-10月26日 | 法工工作坊 (英語,粵語) | 限舊生 |
| 11月4日-11月15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11月22日 | 兒童課程 (粵語) | 申請參加兒童課程, 請按此香港中心連接。 |
| 11月25日-12月6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
| 12月16日-12月27日 | 十日課程 (英語,粵語) |
課程申請擇要
在申請課程之前,請審閱行為守則。
所有課程由助理葛印卡老師的教師用葛印卡老師英語指示及開示錄音教導。也有播放翻譯的廣東話指示及開示。另有提供普通話的錄音翻譯。老師會用廣東話教導或會有翻譯義工協助。
所有十日課程均第一天傍晚開始至最後一天上午結束 。
有意申請的中國內地來港人士請注意!
請務必注意香港簽證逗留期限覆蓋課程日期。
取得由內地有關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 "有關的簽注" 的中國內地來港人士,通常每次入境時會被香港政府獲准在港只逗留七天 。請內地人士在參加內觀課程的第一天之前,確認在港逗留期限不會在內觀的十一天課程內到期。
在課程舉行中,不可離開課程去申請在港延長逗留期限。
如果課程申請人不能提出在內觀的十一天課程內的有效逗留香港証據,就算內觀課程已被批准,課程申請人也會被拒絕參加內觀課程。因為在舉行內觀課程時,學生是完全不能離開舉行課程的中心。
課程申請程序
申請內觀課程,請以下列步驟進行:-
- 連絡課程辦事處確實課程日期。
- 這裡下載申請表(Adobe Acrobat格式)或連絡課程辦事處以傳真郵寄方式獲得申請表。
- 填寫所有應用於你的申請表部分與回答申請表的所有問題。
- 郵寄或傳真已填好的申請表給課程辦事處。
- 等候課程辦事處的答覆。
- 關於你的申請進展或課程細說,請連絡以下課程辦事處。
線上申請:-
你可選擇使用線上申請參加課程,方法如下︰在課程表點選要申請的課程日期。
聯絡資料
傳寄課程申請表,詢問關於你的課程申請狀態, 獲得課程或內觀資料,請依下列資料連絡課程辦事處:
郵寄: 香港郵政總局信箱 5185號
電話: [852] 2671 7031
傳真: [852] 8147 3312
電郵: info@hk.dhamma.org
網址: www.hk.dhamma.org
詢問關於兒童及青少年的課程,請依下列資料連絡Suki Ho:
電話: [852] 9330-3272
電郵: hk.childrencourse@gmail.com
課程地點
舉行課程的場所在香港的臨時內觀中心。地址為香港新界上水坑頭藝苑新村三地段7A。
如何到達香港坑頭臨時內觀中心.